中华道教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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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道教

        道教以老子《道德经》和《庄子》理论为经典,但是是宗教化了的教典,老子和庄子则成为道教的三大教祖之二。老聃被为教祖,尊称“太上老君”;《庄子》被称为《南华经》,庄子被为南华真君。

        道教的思想可以追湖到上古时代。道教思想珠源于中国远古时期的自然、社会恩想(如祖先崇拜、自然崇拜、万物有灵观念等)、道家理论和神仙方术。我国古代先民认为万物有灵,进而产生了对自然的崇拜,灵魂的崇拜,祖先的崇拜,慢慢发展到祖先与天神合一成为至上神的雏形。鬼神崇拜早在原始社会时期便已存在。先民们将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河岳,皆视为有神主宰 ,因而产生敬畏感,乃对之顶礼膜拜。那时先民们除认为万物有灵而产生自然崇拜外,还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因而又产生了对鬼神的崇拜。

        所以,道教的第一来源于古代自然宗教和民间巫术 ,第二来源于战国至泰汉的神仙传
说与方士方术,第三来源于先秦老庄道家学说,第四来源于东汉起佛教的传入与兴盛对道教的产生有刺激和推动作用。

        东汉张道陵创立的〝五斗米道〞 为道教的定型化之始,一般认为是在东汉后期。道教徒尊称创立者之一张道陵为天师,因而又叫“天师道”,初期称为“五斗米道”。“天师道”或“五斗米道〞 因以道家的 “道〞为最高信仰,认为 “道〞 是化生宇由万物的本原而故名。道教组织的正式创立,至南北朝时宗教形式逐渐完备。东汉时形成宗教,到南北朝时盛行起来。尽管道教组织以后又分化为许多派別,但都以“道德” 为最高信仰,道教共同奉老子为教祖。

        道教是多神崇拜的宗教,道教崇拜的神灵成千上万,崇奉的神灵种类名目繁多。数干年来,道教在吸收中华各种原始宗教、民间宗教、神话传说与文化经典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神仙潽系。道教的最高的神是“三清尊神”,即元始天尊、灵宝天尊、道德天尊为道教的最高的尊神,太清境、 玉清境和上清境的“三清境”是“三清尊神” 的居住地;玉皇大帝在普通民众的心目中是天界最高的神灵 ,但其在道教诸神的阶位并不高,仅排在玉清三元宫右位的第十一及第十九位;对道教作出重大贡献的诸多道教徒也列入道教诸神的阶位。道教崇拜的神灵多在举行帝醮法会时被恭请莅临,历代各路神仙得道之事的事迹在道教经典中俱有记载。

        道教多神崇拜也承袭了中华文化的先祖与圣贤崇拜习俗 ,除了神君化的老子和庄子,女娲、伏羲与神农三皇,黄帝、炎帝、尧、舜和大禹五帝,以及殷汤、汉高祖、刘备等帝王,和诸子圣贤如墨翟、孔子、孟子、诸葛亮、 关公、岳飞以及等等作为对中华民族有重大贡献的精神化身均在道教多神崇拜的范围。

        道教内部门派众多,从教理依据有妙真派、符篆派、金丹派、占验派等类;按区域划分有南宗、北宗,按地区划分则有龙门派、崂山派、随山派、遇山派.华山派、嵛山派、老华山派、鹤山派、霍山派、武当派等。

        总之,道教内部门派众多 ,因划分派别的标准和区分不同而名称各异,多种多样。

        道教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 ,积累了卷帙浩繁的经籍书文。道教经书纷繁绚灿,内容庞杂多端内容包罗万象,记录了道教的教理教义、教规教我、修炼方术、斋醮科仪,保留了中华道德思想、文学、医药学、养生学、化学、音乐、地理等多种珍贵文明成果资料,堪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宝藏宝库。道教的大量典籍著作包含在《道臧》中,是研究道教和中华社会的极为重要的文献。

        在中华历史进入宗教发展的长时期,中华文化形成了三足,道教与佛教与儒(学)教三教鼎立 ,对中国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为了扩大各自的社会影响范围,争夺作为中华正宗思想文化的地位,道教、儒(学)教、与佛教之问的矛盾斗争经常不断,不时激化,三方经常展开辦论,互相攻开。但道教与佛教与儒(学)教三方叉总能够彼此调和,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三者的宗教性质都共同的强调德的教化的至高地位,与中华文化的根本内涵相一致,故都可以为中国封建社会各阶层兼容并举和所接受。